韶关2人荣获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入选人数实现零的突破 新入选人数位居全省第一

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座谈会日前在京举行。由我市推荐的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副局长黄桂祥、韶关乐昌市梅花镇红七军革命烈士纪念园管理员廖聪济获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这是自2007年首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开展以来,我市首次有推荐候选人荣获提名奖,我市新入选人数位居全省第一。  

荣获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的黄桂祥,自1999年以来在家乡曲江区罗坑镇林屋村指导村民种植春桃、板栗和其他果树,3年后全村平均每户增收近万元。他通过引导罗坑镇乡亲们利用连片的山林发展生态茶叶,近2年茶叶生产收入已占全镇GDP的5成多。黄桂祥还从多年积攒的工资中捐出20多万元,设计修建了一条“沉水桥”,帮助村里从山上引水到各家各户。他也先后荣获“南粤新乡贤”“广东好人”“广东地税十大感动人物”等称号。

廖聪济的祖父廖文成因88年前的一个嘱托,在粤北大山深处肩负起了照看红军将领李谦之墓的责任。从此,廖家祖孙三代人坚守在方圆十多里荒无人烟的深山,悉心照看了近一个世纪。2010年,红七军师长李谦烈士墓被迁入乐昌梅花镇新建的红七军革命烈士纪念园,廖聪济也成为纪念园的管理员,继续守护着李谦烈士的英灵,也一同守护着血洒粤北大地的700多名烈士的英魂。廖聪济也荣获了“广东好人”荣誉。  

近年来,我市常态化开展“感动韶关十佳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涌现了一批又一批充满时代感、饱含正能量的先进人物,成为“善美韶关”的生动诠释和代表,有力地支撑了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截至目前,我市共有2人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31人次入选“中国好人榜”,30人入选“广东好人”,选树“韶关好人”达200人。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吴梦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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