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记者昨日从市扶贫办了解到,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市教育局积极落实有关政策,目前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这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适用面最广的一种,其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我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助学办均可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元。  

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还介绍,在高中教育阶段,我市已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和顶岗实习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高中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这其中就包括,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高中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等。另外在义务教育阶段,我市已全面施行了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农村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农村寄宿学生免收住宿费,向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农村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和民族地区寄宿制民族班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一系列政策及举措。  

值得一提的是,在落实现有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我市还通过加强省有关政策,精准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费补助对象是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校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学校全日制学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000元。高中教育阶段生活费补助对象是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校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全日制学生,补助标准为在获得国家助学金基础上,每人每学年再补助3000元。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黄俊 通讯员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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