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省生态环境厅
公布今年1-7月
广东省城市空气和水环境
质量及排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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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环境方面
今年1-7月,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78个)水源达标率为100%。2019年第二季度,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84个)水质达标率为100%。
附表3 2019年1-7月全省城市水环境质量及变化排名情况
注:1、综合指数变幅为综合指数同比,“-”表示改善,“+”表示变差。 2、为与国家排名衔接,省排名断面包括168个地表水省考断面和19个入海河流省考断面,相关历史数据纳入统计。 3、根据排名规定,1-7月河源市省考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且达标,不参加变化排名。同时,1-7月,71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为73.2%,劣Ⅴ类断面比例为7.0%。187个省考断面(包括168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和19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中,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河源、肇庆、韶关市,韶关今年首次超过云浮,进入榜单前三甲。
在城市空气环境方面
2019年1-7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96.9%,较2018年同期(以下称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AQI达标率为95.4%,同比上升5.0个百分点。全省及珠三角地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均为24微克/立方米,同比均下降5微克/立方米(17.2%)。臭氧和PM2.5作为全省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为48.4%和25.3%。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茂名、汕尾和湛江市,后三位为广州、佛山和清远市,韶关排在第十二位,环比1-6月排名有所提升;全省21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均有所改善。
附表1 2019年1-7月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变化排名情况
备注:1、城市六项污染物浓度在排名时段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不参与城市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
2、综合指数变化率“+”表示空气质量变差,“-”表示空气质量改善。
3、按国家要求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分别采用参比状态和实际状态数据。
下面多图来感受一下
韶关的碧水蓝天
市区河道干净清澈。
美丽洁净的南水湖。
韶关全面推行河长制守护一方水清岸绿。
乐昌龙山水库。
南雄灵潭村旁的小河两旁绿树成荫。黄河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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