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所派出所落实“八个一”积极为民办实事 18年黑户终于有了户口

日前,始兴瑶族自治县一瑶族村民将一面印有“热心为民,公正执法”的锦旗送到了始兴县公安局沈所派出所,直夸民警是情系百姓,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人民警察。这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还得从今年1月下旬说起,当时瑶族村民邓某福和邓某英急匆匆地赶来沈所派出所,心事重重地对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说:“警察同志,请你帮帮我姐姐邓某英,她身体不好,想买医保报销,但没有户口买不了医保,请派出所帮忙解决上户口问题。”  

经了解,邓某英到医保办办理个人医保时,医保办工作人员告知其要有户口簿等相关证件才能办理医保。邓某英由于户籍意识淡薄,不知道户口的重要,直到面临着买不了医保的问题后,才意识到户口的重要性。于是,户籍民警一面告知当事人提交补录户口的相关材料;一面向所长杨丁生同志汇报。杨所长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对邓某福反映的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同时要求户籍民警查找历史档案。  

经民警多方走访调查得知,邓某英于1985年4月结婚嫁到翁源县龙仙镇某村,之后一直在翁源县生活,直到18年前才发现自己没有户口,但因其丈夫体弱多病,需要花大量的时间照顾,就没有回娘家办理户口,后来邓某英丈夫去世后她才有空余时间,也渐渐地发现户口的重要性,于是来沈所派出所申请补录其户口。  

民警在调查走访后,将该情况及时上报始兴县公安局户政科,几番周折,终于为她补入了户口。当邓某英从民警手中接过户口本时,她激动地说:“谢谢,谢谢警察同志,我终于有户口了!”  

近期,沈所派出所在开展派出所规范化建设和落实“八个一”勤务机制工作中,所长杨丁生多次在所务会议中强调严明队伍作风纪律,要求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结合开展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公安工作满意度活动,特别是在户籍工作中,要改善服务态度,力求一次性将办理业务的要求告知群众,让群众办事少跑冤枉路,真正做到急群众所急,排群众所忧,解群众所难。

文字:韶关日报记者 袁少华 通讯员 何睿 官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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