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会议强调: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着力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

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昨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李希同志在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警示教育会议暨全省第十八期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及施克辉同志报告精神,研究部署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李红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取得的重大成效和宝贵经验,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为我们进一步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强大动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着力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继续开展改革调研评估,厘清职责边界、理顺权责关系,提高工作效能。要密切关注机构改革中各部门运行情况,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研究化解,不断提高机构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加强机构职能转变,促进相互融合,确保真正发生“化学反应”。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加大指导力度,稳步推进县级机构改革工作,确保改革落地见效,不断开创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

会议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政治忠诚确保自我革命的正确方向。要强化警示教育,认真筹备好我市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扎实统筹开展好我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认真对照检视,强化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性、坚定性,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要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管好自己、管好班子、管好干部队伍、管好家人,敢抓敢管,以自身示范树立清风正气、净化政务营商环境,努力把韶关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会议还传达学习贯彻省领导对我市有关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全省公安工作会议和全省市公安局长会议精神,通报十二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综合情况,审议《关于推动我市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粤北南岭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实施方案》,以及研究其他事项。

文字:韶关日报记者 李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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