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持续开展禁毒“清零行动”

今年以来,武江、南雄、仁化、始兴等地针对社区戒毒(康复)脱失人员持续开展“清零”行动,8名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社戒”人员被依法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武江区村民黄某龙于2018年8月因再次吸毒被送到惠民街道阳光康复工作站接受社区戒毒。“社戒”期间,黄某龙不向工作站报告其外出意向、不办理外出请假手续,多次擅自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2月1日,武江分局新华派出所根据社区戒毒协议及《禁毒法》《禁毒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将黄某龙送往韶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社戒”人员需定期到工作站进行检测。在惠民街道阳光康复工作站接受“社戒”的梁某良对工作站的3次书面告诫不作回应,拒绝接受检测。3月6日,武江分局禁毒大队依法对其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梁某良的前妻孔某怡同样在3月6日因违反“社戒”协议被依法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4月,在清查行动时被再次抓获的吸毒人员麦某华,公安机关对其作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戒毒(康乐)工作站接受社区戒毒的决定。但至6月,接收点武江区惠民街道阳光康复工作站仍未见到麦某华的影子。工作人员多次电话通知、上门规劝、托人传达,麦某华仍执迷不悟,拒绝接受“社戒”。日前,新华派出所依法将其送往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文字:市禁毒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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