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你中奖了!扫码免费领取手机”
“想要免费领取皮肤的加我……”
如果有人突然加你为好友、
只需你告知微信账号、密码及
验证码即可领取大奖,你敢信吗?
近日,武江法院审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万元,追缴两被告人违法所得。
自2020年12月起,被告人周某、邓某在网络上通过 “引流”的方式随机添加不特定QQ好友,并发送虚假中奖信息,以免费送游戏皮肤、送手机的手段骗取或收购微信号和密码,然后再寻找买家出售微信号牟利。截至2022年6月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周某售出经实名认证的微信号81个,违法所得近4万元;邓某售出经实名认证的微信号87个,违法所得超5万元。
武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邓某以骗取或非法收购的方式获取他人实名认证的微信号再出售牟利,系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其中,周某违法所得近4万元,邓某违法所得超5万元,属情节特别严重,二人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综合二人认罪认罚等情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当前,有手机的人几乎都有微信账号,微信既是通信媒介,也是支付媒介,轻易添加陌生微信号并告知他人验证码和密码,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利用信息进行诈骗或盗取财产。同时,验证码和密码的泄露也可能导致微信号被盗用,进而引发更多安全问题。因此,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我们应谨慎添加微信好友,切勿轻易透露验证码和密码等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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