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检察院积极探索案件管理工作方法,持续推进智慧案管建设,形成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主体,赃证物管理系统、电子卷宗制作系统等工具型软件为辅助的智慧案管新格局。
今年初,市检察院将“搭建韶关市人民检察院赃证物管理系统”列入2019年案管工作计划当中,并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和《韶关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移送、管理办法》,计划开设专门的办公场所用作涉案财物保管室,保管监察委移送的涉案财物及其他依法应当随案移送的涉案财物,促进涉案财物保管现代化、高效化、规范化。
今年6月,市检察院已完成韶关市人民检察院赃证物管理系统搭建工作,建成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保管室。为实现系统正常运转,在涉案财物保管室配备了电脑硬件、拍照仪、条形码扫描枪、条形码打印机、全自动储物柜、大型储物架等设施。当涉案财物入库时,工作人员会将涉案财物扫描拍照后形成唯一的条形码编号,用于涉案财物流转过程中,工作人员通过对条形码编号的扫描,精确检索涉案财物信息,并快速定位涉案财物存放位置,不需要一一对涉案财物进行翻找。在存取涉案财物时,涉案财物保管柜须经系统授权才能自动开启,系统将为每一个涉案财物建立专门的台账,自动记录存取信息,台账显示涉案财物信息、涉案财物所处位置以及涉案财物状态。系统还提供处理申请与审批功能、超期提醒功能,使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兼具高效性、安全性与便捷性。
文字:沈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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