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有效开展各类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调解 1-5月交通事故、医疗纠纷调解成功率达100%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整合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等社会资源,有效开展各类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调解。1至5月份,交通事故纠纷206宗,调解成功206宗,医疗纠纷4宗,调解成功4宗,成功率均达100%。  

记者了解到,市司法局建立和完善了培训管理、公开公示、“以案定补”、档案管理制度。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律师负责参与医疗事故纠纷、市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调解。对外公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工作制度、人员配备、调解程序、联系电话等,以方便群众办事和接受社会监督。除固定的补贴和基本福利外,实行交通事故纠纷调处成功一宗案件补贴100元,医疗事故纠纷调处成功一宗案件补贴1100元。明确调解工作职责,建立调解工作档案,每个调解案件结案后,工作人员按规定要求将相关材料装订立卷,并制作调解台账。  

此外,我市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有效促进了矛盾纠纷的解决。交管部门对符合人民调解范围的案件,在事故认定后及时移送至交调委调解。协调保险公司明确调解协议在保险理赔环节的法律效力,极大地提高了调解效率。人民法院对调解不成的,或虽达成协议,有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反悔、不及时履行协议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合法有效解决问题,避免因调解不成加重冲突,导致矛盾激化。

文字:韶关日报记者 黄河 通讯员 张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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