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纠纷引发万元赔偿

同在一处经营,

商家之间本应友好互助,

谁料却因一件小事产生冲突,

从口角之争最终演变成肢体冲突。

近日,

始兴法院审结一起身体权纠纷案,

两商户打架打出万元赔偿。

据悉,朱某的父亲在始兴县一市场内摆摊,张某的店铺位于朱某父亲摊位的斜对面。某日,朱某父亲在店门口洗车,张某认为妨碍了其店铺生产经营,双方因此发生口角。争吵过程中,朱某将张某推搡致伤。张某住院治疗13天,支出门诊费、住院费合计6701.91元。始兴县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朱某作出行政拘留二日的处罚。随后,张某将朱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因朱某父亲在店门口洗车的行为,与对方发生口角纠纷,进而引起冲突,随后朱某推搡张某致其受伤,具有过错。据《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张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与此次冲突具有因果关系,因此,朱某应承担相应的赔偿。由于张某对事件的发生亦存在过错,法院根据综合考量后判定张某承担30%责任,朱某承担70%责任。张某因此次事件产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总计1.55万元,朱某按责任比例赔偿张某1.09万元。

法官提醒:口角小事莫动手,致人受伤要赔偿。因此,遇到矛盾纠纷,务必少一些冲动、多一些理智,冷静处理才是解决之道。


(作者:谢素芬 郑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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