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发改局发布《关于全面提升市场准入效能工作推进机制(试行)的通知》,深化落实市场准入制度,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效能。
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贯彻落实部门协调机制。根据该《通知》,我市将建立由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涉及市场准入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职责是组织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清单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破除市场准入环节不合理限制,协调参与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及数据协调,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重大问题,定期沟通市场准入相关工作信息。
优化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通过专家解读、“送策上门”等方式,及时推广国家、省、市出台的本行业领域市场准入相关政策文件,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和清单使用便捷性。
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衔接调整动态机制。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对照清单目录,认真核查涉及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是否完全遵照负面清单规定实施,确保设立依据、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管理层级、申请材料、批准条件等公示信息要素全面清晰上网,动态调整市场准入性质的行业负面清单,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
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协调机制。针对市场准入全领域各环节,常态化开展跟踪评估问效,切实提升市场准入效能。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数据协调联动机制,做实做细省级效能评估前市级层面自查工作,尽量避免市场准入落实举措在“体内循环”,保障数据采集全面、全程、全量展现。
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处置和反馈机制。持续开展违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处置、反馈、通报和整改系列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全面夯实监管责任,重点排查清理是否存在违规审批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事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等情况。加强对行业组织的监管,杜绝区域内行业协会、商会出现排除、限制本行业经营主体平等准入的行为,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准入权利。
探索市场准入工作激励机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激励惩戒机制。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工作协同保障机制。加强市场准入规范管理,各类经营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严禁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准入许可、违规增设准入条件、自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或者在实施特许经营、指定经营、检测认证等过程中违规设置准入障碍,确保清单内事项管住、管好、高效,清单外事项“松开手、放到位、不失控”。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体制机制障碍,持续推进市场准入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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