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获悉,该大队通过智慧新警务终端,于日前查获1名无证驾驶出租车的违法驾驶人。
6月25日上午,该大队民警运用智慧新警务终端系统分析研判比对系统报警车辆时,发现有一辆车牌号牌为粤FQ**42的营运出租车驾驶人何某光只取得“E”牌驾驶证,而该驾驶人却驾驶着营运出租车。民警再通过查看一周内的关于粤FQ**42的“天网”报警记录发现,这辆号牌为粤FQ**42的车辆只有在晚上营运时才会报警。也就是说,只要驾驶人何某光驾驶粤FQ**42时智慧新警务终端系统才会报警,这一线索引起了浈江交警的关注。
当日下午,浈江交警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带研判民警及相关资料,到韶关市某运输有限公司出租客运分公司,对车牌号为粤FQ**42营运出租车驾驶人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据该出租车公司负责人介绍:粤FQ**42出租车为2名驾驶人,其中1名就是交警提供的相片中所拍摄的驾驶人,但是该出租车公司提供的驾驶人相关资料显示,驾驶该出租车的这位司机名叫何某江,准驾车型为“C1”,从业资格证也是齐全的。
眼前的一切又让研判民警对系统的识别产生怀疑,难道是智慧新警务系统出问题罢工啦?还是某个环节有问题?民警于是要求该公司负责人通知这位出租车司机到现场配合调查。
何某江到场后,民警首先确认到场配合调查的就是驾驶粤FQ**42的驾驶人后,再次运用智慧新警务终端系统进行识别,查询何某江和何某光的户籍信息发现,现场的驾驶人根本不是何某江,而是何某光。民警通过再一次询问,何某光在铁的证据面前,自知不能再瞒下去了,就如实向民警供述了事情的原委。
何某光供述,其当年去河源市连平县报考驾驶证,到达驾驶校报名时才发现,自己错拿了弟弟何某江的身份证。由于交通不便,路途遥远,他心存侥幸,就直接使用弟弟何某江的身份证去驾校报考了驾驶证,并于次年3月顺利用何某江的身份证信息领取考试合格的驾驶证,驾驶证信息一直登记在弟弟何某江的名下,随后他就一直用其弟弟何某江的身份驾驶机动车。2015年左右,何某光(考取了机动车驾驶证,但驾驶人身份信息是其弟弟何某江)将驾驶证从河源市迁到了韶关市。2017年初,何某光应聘在韶关市某运输有限公司出租客运分公司上班,驾驶营运出租车号牌为粤FQ**42,直到现在何某光仍用其弟弟何某江(实际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仅用其身份信息)的驾驶证从事机动车驾驶活动。
目前,何某光因驾驶机动车且无法提供有效机动车驾驶证,被浈江警方依法行政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文/图:韶关日报记者 魏生革 通讯员 张云飞 龚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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