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回应市民关注的“问题疫苗”

最近发生的吉林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件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许多市民都在翻找自家孩子的疫苗注射登记本,看看是否接种过“问题疫苗”。为了让市民尽快了解韶关的疫苗情况,减少市民的疑虑,就市民关心的韶关市目前有关疫苗的情况,记者昨日采访了韶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韶关市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


韶关并未购进涉事批次疫苗

据韶关市疾控中心回应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的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记录造假的批次并未上市,因此韶关市没有此批次的狂犬病疫苗。另外,广东省全省未采购长春长生涉事批次(批号:20160514-01)和武汉生物涉事批次(批号: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我市的所有一类疫苗均由省里直接采购和配送,因此,我市也均无这两个批次的百白破疫苗流入。


韶关暂停使用长春长生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

据了解,韶关市疾控中心已于7月16日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了韶关市暂停使用长春长生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重要提示。提示称自2018年7月16日起,韶关市暂停使用并就地封存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我市其他生产厂家的人用狂犬病疫苗供应充足。此外,为保障我市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有序开展,我市各疾控中心也会及时采购、配送其他生产厂家的人用狂犬病疫苗。  韶关疫苗采购和配送符合相关规定

据悉,我市的第一类疫苗均由广东省疾控中心统一采购和配送,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执行。而对于第二类疫苗的采购管理,韶关市疾控中心采购的每一支第二类疫苗,都是按照《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采购。所采疫苗均有《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进口疫苗《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收货时严格核实疫苗运输的设备类型、运输过程的疫苗运输温度记录,对疫苗运输工具、疫苗冷藏方式、疫苗名称、生产企业、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用途、启运和到达时的疫苗储存温度和环境温度等内容进行核实并记录。没有向无资质的任何企业或个人采购任何疫苗。


温度24小时监测保证疫苗储存安全

此外,在疫苗冷链储存和运送方面,我市所有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均是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疫苗存储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保证在2℃—8℃或者-20℃存储、运输,符合疫苗冷链管理要求,有相应的温度记录和管理规范。简单来说,就是当韶关市疾控中心接收到疫苗后,首先就是将其送入冷库储存。而在运输过程中,则由冷链运输车全程冷链配送到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及市辖武江、浈江两区13个疫苗接种点,同时,为保障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韶关市疾控中心在疫苗贮存管理上做到温度24小时监测,保证疫苗储存安全。


(作者:曾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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