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总结和部署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李红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朱余旺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韶关市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中共韶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人员名单》《中共韶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制度》《中共韶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制度》《中共韶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等文件。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奋力开创韶关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任务,切实做好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推动法治韶关建设上新水平。一要加强党委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重大决策、重大问题上的牵头抓总作用,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二要全面抓好宪法学习贯彻实施,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三要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守法守信的社会氛围。四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不断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五要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创新城乡社会治理模式,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推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六要大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水平的法治人才队伍,为法治韶关建设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韶关日报记者 李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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