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市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高达99.7%,地表水环境质量优良率保持100%,土壤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顺利完成。
这些成绩的背后是我市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高标准严要求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统筹协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不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结果。
环境质量显著提升,荣获省级荣誉
2024年,我市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不仅体现在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与地表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提升上,更在韶关市2024年环境质量状况中得到了全面展现。
环境质量在持续改善中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4年12月25日,市区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高达99.7%,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创历史新高;2024年1-11月,全市34个地表水市考以上断面水质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实现100%达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亦达100%,且连续5年在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中荣获优秀等次。
此外,我市南水水库凭借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方面的杰出表现,成功入选2024年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这不仅是对我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工作的肯定,也推动了相关工作的有序进行。
同时,粤湘两省于2024年10月29日举行了武江(武水)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急演练,此次演练由我市联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及郴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不仅检验了两省联合编制的“一河一策一图”方案实效性,还提升了跨省环境应急处置能力,达到了示范引领、岗位练兵、交流互促的预期效果,并获得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的高度赞扬。
污染防治强化,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市通过强化统筹协调,持之以恒地推进大气、水、土壤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同时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优化环境要素保障,全方位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促进了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局面。
——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其中,深化重点污染源治理,长流程钢铁企业(如中南钢铁公司)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公示,并推动短流程钢铁、水泥、垃圾焚烧发电等行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针对涉VOCs企业,已组织对160家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完成VOCs年排放量3吨及以上企业的分级评估,截至2024年11月底,累计检查企业174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90个;持续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全年共检测机动车184辆,处罚并整改不合格车辆1辆,同时利用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累计检测柴油车225.25万车次;强化污染天气研判管控,与气象部门合作启动污染天气管控10次,共计28天。
——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强化重点国考断面管控,成功实现马头福水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2024年新增批复12宗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建立监测网络保障水质安全;已全面整治16条国家监管清单内的黑臭水体,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率达82.46%,提前完成年度目标;加强河流水质预警监测,每月对34个断面进行监测分析,并通报排名以倒逼责任落实;同时,持续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2024年前三季度韶关市10个地下水国家考核点位水质均达标。
——深入推进土壤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今年已对91个地块进行土壤环境联动管理和调查;同时,排查分析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并调查6个危险废物处置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并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3家试点企业年核准收集转运能力达4.5万吨,有效降低成本。此外,还进行化学物质信息调查,加强新污染物管控,并组织开展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联10个县(市、区)压实属地责任。
——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实施日常“双随机”检查,将263家企业列为2024年重点监管对象,并完成其环境信息披露;利用科技手段对16家正面清单企业实行非现场检查;加强涉环保领域风险排查,组织执法大练兵提升执法能力;对209家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控设备开展常态化巡检;制定稽查方案排查整治不规范执法,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2169人次,检查企业5086家次,行政处罚95宗,处罚金额639.2万元,责令整改177家次;受理环保信访件2016宗,同比下降6.23%,处理及按期办结率均为100%。
——强化环境要素保障,持续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优化审批流程、提前介入项目环评、成立工作专班等措施,有效提升了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截至目前,全市办理环评审批252件、规划环评5件、登记表备案1878件,总投资达319.86亿元,环保投资14.85亿元;办理排污许可证317件,排污口审批23件,有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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