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吃草后续来了——“破坏者”变“护林人”

近年来,乳源法院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工作,探索建立侵权人托管养护新机制,妥善化解林场保护与放牧养殖之间的矛盾,为助推岭南国家公园创建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幼苗的存活率远远达不到平均水平,究竟是什么原因?”2024年3月,广东省天井山林场为了提升辖区森林质量,在林区内种植一片阔叶混交林,然而幼苗的生长情况却不是很理想。

为此林场工作人员加强对幼苗的巡护,才发现刘某在种植幼苗的林地范围内放牧,牛群在吃草的时候常常踩踏幼苗甚至啃食,导致幼苗成活率极低。林场工作人员多次劝说刘某到其他地方放牧,但未果。无奈之下,该林场向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了禁止令,禁止刘某在种植幼苗的林地放牧。

近日,乳源法院经审查后作出了韶关市首份生态保护禁止令,当法官向刘某送达该禁止令,并向其释明违反该禁止令的法律后果时,以放牧养殖为生的刘某却向法官倒起了苦水......

我也是没办法,并不是我故意要弄死他们种植的幼苗。我们村里的自留山少,实在是没有地方放牧,如果不准放牧,我就没有生计来源了......

确实他已经在这一片放牧很多年了,不过现在我们种植了幼苗,如果牛群常常在这一片放牧,对幼苗的成活率影响很大,我们的植树造林工作很难推进。

林场的工作人员无奈解释道。

刘某长期以来都在此地方放牧,周边也没有其他地方可供放牧,禁止令对于刘某生活的影响不可谓不大,然而又不能放任不管,影响林地的幼苗生长。禁止令虽能够让刘某不在此处放牧,但周边还有其他村民可能会放牧。显然,这一纸禁止令并非最佳解决之道。眼下的情况,让法官也为之着急。

禁止令的目的在于让幼苗顺利成长,从合理利用资源的角度出发,寻找对双方均有利的方案,既能够保证林场种植幼苗成活率,又能为刘某的放牧提供必要的便利。

将该片区让刘某来管护,由林场对刘某提供必要的便利或补偿,如何?

对于法官的这个提议,刘某当即答道:“给我来管理,我肯定能管好,如果在我管理期间出现幼苗被别人放牧的牲畜啃食或踩踏,我可以补偿或者补种!”林场的工作人员亦表示认可法官的提议。

按照这一思路,双方在法官的居中调和之下,商讨了管护协议的细节,最终,就刘某在林地放牧一事达成协议,约定刘某可以在该林地通行和活动,并由刘某承担禁止他人在该片林地放牧的责任,如发生幼苗被啃食、踩踏导致死苗的,刘某应补种或照价赔偿。

乳源法院作为见证方在这一协议上盖了章,见证了刘某从“破坏者”到“护林人”身份的转变。

为全面融入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乳源法院积极探索生态保护新方法,通过侵权人托管养护的方式,既以司法力量守护了生态环境,又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生存发展权利,体现着司法为民的温度,让这场生存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得到了圆满、有效地解决。


(作者:韶关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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