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今年进入汛期以来,我市连续遭受强降雨袭击,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全面了解全市汛情和灾情后,第一时间调度拨付应急救灾资金870万元,迅速投入到抗洪抢险、防汛救灾第一线,努力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市财政局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建立资金审批和拨付绿色通道,从“预备费”中安排应急救灾资金拨付到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用于灾后复产、灾后重建和水毁基础设施修复项目,以应对恶劣天气,降低灾害损失,做好灾后重建,恢复受灾地区生产生活秩序。
文字:韶关日报记者 李赟 通讯员 胡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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