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主任会议召开

昨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主任会议召开。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少荣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凌振伟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8月29日召开,建议议程: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市级决算,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议关于检查《韶关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以及其他事项。  

会议审议了有关政府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初审意见,执法检查报告、调研报告、代表资格报告,以及其他事项等。  

会议强调,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跟新形势,对标新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拟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调研报告和初审意见,按时提交常委会组成人员参阅,并配合常委会做好各项监督工作。要树立“大财政”意识,落实中央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要求,充分发挥人大财政监督作用,提高预算管理统一性、规范性,助推地方财政平稳运行。要坚持“立行并重”,持续抓好红色资源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执法检查工作,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落地落实,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岚、陈曦、胡德宁、邓彩虹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代理秘书长陈早霞列席会议。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廖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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