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获悉,该局新韶派出所借助“天网”之力和“八个一”勤务机制,成功侦破辖区某经营部入室盗窃案。
今年4月7日零时许,新韶派出所接事主刘某报案称:其所经营的某煤矸石加工经营部发现被人入室盗窃。经盘点,被盗电缆6捆、电箱柜1个、空调2台等一批物品、损失价值约3万元。
新韶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展开侦查。通过查看现场视频监控,民警发现当时停放在该加工经营部门口有2辆小车,一辆为无牌银色丰田小汽车,一辆为粤FXJ***的黑色比亚迪小车,均有重大作案嫌疑。案发时间内两辆小汽车均有人在搬运物资装车,尔后黑色比亚迪小车驶向仁化方向逃离,无牌银色丰田小汽车则停放在原处未驶离,办案民警便将无牌银色丰田小汽车拖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通过视频监控回放和查阅两辆小汽车的信息资料,警方初步锁定2名盗窃嫌疑人为肖某与林某。办案民警通过电话联系上肖某后,劝其早日投案。肖某迫于法律的威严,于4月29日到新韶派出所投案。经审讯,肖某如实供述了自己伙同他人于4月7日零时许,在某煤矸石加工经营部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警方对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林某立即进行网上追逃。
5月23日晚,浈江公安分局组织全区公安派出所同步开展打击整治重点治安问题专项行动时,大塘路派出所在在某旅馆内将潜逃46日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抓获,并移交新韶派出所处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和深挖之中。
文/图:韶关日报记者 魏生革 通讯员 张云飞 林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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