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交警大队获悉,本月以来,该大队重拳整治交通违法行为,铁碗清理辖区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僵尸车”和违法停车,取得明显成效。
当前,在市区道路和小区“停车难、难停车”问题日益突出,可以说是“一位难求”。然而,有少数家庭购买新车后,旧车既不报废,又不按规定处理,导致变成“僵尸车”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霸占一个停车位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甚至十几年,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和市容环境及小区管理,使原本稀缺的停车资源变得更加紧张。
浈江交警大队为从严整治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不断加大对辖区道路、大街小巷及小区“僵尸车”的清理力度,还严查严处机动车占用行车道、占用非机动车道、骑压盲道、挤占人行道、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停车行为,持续巩固前期创文工作成果,落实定岗定位,责任到人,分段分片,固定岗查与机动巡逻纠等手段,进一步加大对“僵尸车”和违法停车的整治力度。他们采取现场处罚、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移动终端现场拍照取证上传、电子监控抓拍、现场拖移违停机动车和“僵尸车”等铁碗措施,对违法停车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并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
据统计,5月份以来,该大队共组织清理辖区大街小巷及小区部分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僵尸车”22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2000余起,现场拖移违法停放的机动车及非机动车200余辆,清理非法占用停车泊位的杂物1批,还路和停车泊位于民,受到辖区群众的好评。
交警部门提醒:
1.呼吁广大市民购买新车后,对需要报废的旧车要及时处理,不要长期霸占公共停车资源,让希缺公共停车资源与民共享,助力构建平安和谐的交通环境。
2.呼吁广大市民拿起手机,积极向韶关公安110指挥中心举报,告知僵尸车所在地、车牌号及相关信息,交警部门到场后会及时与车主取得联系,督促其尽快采取措施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拖离“僵尸车”。
3.凡“僵尸车”无法联系车主的,交警部门将现场拖离,在规定期限内车主未到交警部门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向社会通告公示,公示期满后,交警部门将统一销毁。
文/图:韶关日报记者 魏生革 通讯员 张云飞 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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