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韶关日报发布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主要涉及冒充特殊身份诈骗、电信诈骗、婚恋诈骗、养老诈骗等类型,帮助大家了解各类诈骗套路,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识骗防骗能力。
为诈骗分子提供通信技术支持实施诈骗
基本案情
2022年5月至7月4日,戴某为牟取利益,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受他人指使,准备手机、电话卡、路由器、双头音频线等工具设备,在手机上安装远程控制客户端软件,在新丰县多地为诈骗人员架设电信网络,帮助诈骗人员规避侦查。诈骗人员通过网络操控戴某提供的手机,使用大量手机号码以京东金融客服名义拨打受害人手机实施电信诈骗,共诈骗304万余元。
裁判结果
新丰法院审理认为,戴某在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的情况下,为诈骗人员提供通信技术保障,属于诈骗共犯,造成被骗人员损失3047676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戴某在共同诈骗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对其予以减轻处罚。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戴某有期徒刑6年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戴某退赔受害人梁某等人共计304万余元。
警示意义
近年来,围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诱发、滋生了大量上下游关联违法犯罪,这些关联犯罪为诈骗犯罪提供各种“服务”和支持,形成以诈骗为中心的系列“黑灰色”犯罪产业链,如为诈骗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帮助转移赃款等。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均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因此,切勿为了牟取利益,参与非法架设虚拟拨号设备等犯罪行为,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以婚恋为名实施诈骗
基本案情
2022年2月,李某与苏某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在两人交往期间,苏某一直隐瞒其已婚事实。数月后,苏某谎称其已怀孕,二人决定结婚。李某家人向苏某支付彩礼、见面礼合计3万余元。后苏某称其已打掉孩子,便不再与李某联系。李某前往苏某娘家寻找,苏某的母亲却表示她对二人结婚之事毫不知情。当日,回到家中后的李某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向公安机关报案。2023年1月31日,苏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退还李某3万元,取得李某谅解。
裁判结果
乐昌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隐瞒已婚事实,以婚恋交往为由,捏造怀孕事实,骗取受害人李某及家属彩礼、婚礼红包、生活费等费用3.6万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据此法院依法判处苏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警示意义
这是一起以结婚为由诈骗他人财物的案例,这一类型的案件多发于农村地区,诈骗对象多为外地人或长期在外务工的大龄单身青年,以结婚收取彩礼为由,虚构事实欺骗受害人,犯罪分子得到钱财后各种推诿拒绝见面。缔结婚姻本是美好之事,但也要提高警惕,在婚恋过程中,详细了解对方的个人信息,尤其对刚接触、不了解的结婚对象,要辨别其真实身份、人际关系,切莫因娶妻心切轻信他人。
利用虚假住院报销资料实施诈骗
基本案情
2015年至2018年期间,罗某通过医院门口的“票贩”购买、制造11份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资料到韶关市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2019年,社保局在审核罗某最后一次提供的异地住院报销材料时,发现存在造假嫌疑并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据统计,罗某累计申报住院总费用81万元,已报销金额49万元,其中利用虚假住院报销资料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共计45万元。
裁判结果
武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利用虚假的住院报销资料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中既遂金额为45万元,未遂金额为5.4万元。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责令罗某向韶关市医疗保障局退赔违法所得45万元。
警示意义
本案是伪造就医过程相关文书,骗取医保基金的案例。由于当前医疗保险制度尚在不断完善中,一些异地就医报销系统不连通,部分参保人员利用虚假的报销资料报销医疗费用、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案件时有发生。医疗保险金事关人民群众的“救命钱”,骗取医疗保险金的行为,不仅会破坏医保秩序、造成医保基金的流失,还会对其他参保人员的“看病钱”“救命钱”支取使用造成威胁,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在此提醒广大参保人员以购买假发票、伪造就医过程相关文书、篡改异地就医发票及就诊明细等形式,以少报多骗取医保基金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切莫贪小利以身试法。
来源: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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