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乐昌市林长办、乐昌法院、乐昌市林业局召开“林长+森林法官”工作座谈会,共同签订《关于建立“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的意见》,创新和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衔接机制,以“法徽红”全力守护“生态绿”。
据悉,“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包含联动办理各类涉林案件、加强涉林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工作信息共享、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等内容,法院将依托“森林法官”工作室、“森林法庭”,提供法律咨询、巡回审判、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等服务,切实解决林业执法过程中关于法律适用、程序推进等实际问题,助力“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乐昌法院相关负责人说道,“‘森林法官’是法官职能的前移,为群众普及法律法规,指导纠纷调处、开展巡回审判,在问题最初期就提前介入,让涉林矛盾纠纷尽可能化解在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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