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持续落实各项医保惠民政策 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市医保局按照省、市关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落实各项医保惠民政策,健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商业保险等多重制度保障体系,切实做好基本医保应参尽参、医保待遇应享尽享、医保服务便民利民等重点工作。

该局高度重视全民参保工作,通过优化服务、强化宣传等举措,持续推进全市医保参保扩面提质。同时聚焦特殊人群,建立特殊人群信息月更新机制,按政策规定对新识别的各类特殊群体进行分类资助参保,确保特殊人群应保尽保。截至2023年9月,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15.64万人,资助特殊人群参保132098人,资助费用4623.43万元。

完善韶关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该局出台《韶关市居民大病保险管理办法》,减轻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落实医保门诊特定病种保障待遇,完善基本医保门诊特定病种管理政策,2023年上半年有66849人通过门诊特定病种评定,极大地方便了门特患者及时享受待遇。指导督促辖区内公立医院率先完成省约定采购量,国家药品集采共8批次333个品种在韶关市顺利实施,药价平均降幅约50%,最高降幅约98%,让参保群众真正享受到集采落地带来的政策红利。

我市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实现“一站式结算”工作机制,为参保群众提供高效便捷医疗保障服务。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粤医保平台,实行告知承诺制,线上线下方便快捷开展异地备案,及时让参保人员享有高效便捷、公平可及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截至9月底共办理异地就医备案44589人次,异地就医结算190182人次,统筹基金支付61384.11万元。

该局将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助力实施“百千万工程”,强化基层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镇、重病不出县,为推动韶关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琳珍 通讯员 巫孟师

编辑:李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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