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国家卫生城市顺利通过省级复查

昨日上午,省复查组召开韶关市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复查通报会,对此次省级复查结果进行了综合性评价,对我市巩卫工作亮点及薄弱环节予以点评。通报显示,我市各项考核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通过省级复查。市长殷焕明、副市长高冬瑞参加了通报会。  

通报会现场。

据了解,我市于2009年12月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先后于2013年、2016年通过国家复审,被全国爱卫会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今年,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又迎来新一轮复审。复审包括省级复查和国家复审两个阶段,省级复查通过后进入国家复审阶段,国家复审主要以暗访检查形式,时间安排在今年下半年。  

省复查组在检查。

省复查组高度评价了我市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上所作的努力和在爱国卫生运动、城市管理等方面取得的进步。省复查组认为,韶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高工作,部门配合,责任落实到位,群众广泛参与,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基本要求,省复查组一致通过韶关市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复查。 

市长殷焕明在发言。 

殷焕明表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是城市治理能力的表现,是城市文明程度、市民文明素质和精神风貌的体现。我市将以此次复审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补短板,再接再厉,攻坚克难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殷焕明指出,要提高对巩卫工作的认识,各部门领导、基层工作人员、市民群众要认识到巩卫对于城市的重要意义,在思想上与行动上统一到巩卫工作中来,抓问题促整改,要按照以问题为导向的原则,按照“抓细、抓实、抓好”要求不断推进巩卫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常态化的长效管理机制,从日常管理入手,让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内化为市民的自觉行动;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巩卫工作的资金保障,推进善美之城的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窗口单位作用,要注重落实,用事实说话,以卫生整洁、文明有序的环境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复审。

文字:韶关日报记者 袁少华 通讯员 成伟三

图片:韶关日报记者 袁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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