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广告单制成违停罚单~~车主郁闷了

近日,曲江胡先生向记者报料称,早上开车看到车前夹了张单子,心想要被罚款了,立即将车停靠在路边查看。谁料,这张酷似交警开具的罚单,竟是一张娱乐场所广告宣传单。曲江公安表示,违法停车告知单属法律文书,擅自模仿行为不妥。

以假乱真的“牛肉干”。

当天晚上,市民胡先生(化名)按往常一样,将车停在了规定的位置。当他出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车窗旁边贴了一张单。“我一看坏了,就是一张交警的罚单啊。当时都非常纳闷呢,这里平时也能停车啊,我就把那张单撕下来发现有编号、有公章、仔细一看才发现不对劲,不是交警的罚单,而是一张广告单!”



无独有偶车停在曲江保健院的邱先生(化名)也遇到同样情况,“我留意到整条街都遇到这种情况,我已经第二次被这样的广告“雷”倒了。”邱先生告诉记者,这种宣传方式近段时间才出现,但已经成为身边朋友的一个热议话题。

记者留意到,这张小广告标题为“这不是一张违停罚款单”,白底黑字,由于这种小广告的尺寸、颜色均与交警的“违法停车告知单”差不多,远看足以以假乱真。

市民对恶趣味不买账

“感觉店家很没法律意识,我是不会去这家店消费。”陈先生告诉记者,这广告的事情在朋友圈已经传开了,但是身边的朋友都觉得这样的事情还是不能开玩笑。



记者随机采访几位市民,都表示作为商家,有必要对这样的“创新”、“创意”进行反思,打“擦边球”模仿“交警罚单”式广告令人反感,而令人反感的广告,“阅读率”越高,效果便越适得其反。

曲江警方:不合理也不妥当

据了解,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交警罚单”是典型的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第十三条规定: 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第二十五条规定: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

曲江警方表示:违法停车告知单只有交警部门有权开出,相关商家未有取得授权。民警表示,作为一种法律文书,违法停车告知单具有一定严肃性,商家进行模仿以达到宣传目的,是十分不合理也不妥当,建议广告主管部门对此进行调查是否涉嫌违反广告法,如果涉嫌违法请依法查处。

曲江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如遇到此类“山寨罚单”应提高警惕,学会分辨!正规违法停车机打单为白色,内容涵盖编号、车牌号、车身颜色、车辆类型、号牌颜色,以及违法时间地点及具体违法内容,并有处罚单位的公章。

记者手记

根本没有违章,却硬生生被贴上与违法停车告知单极为相似的“幸运停车告知单”,后来才弄明白这不是真罚单而是小广告。其实这正是设计“交警罚单”商家的目的:最大限度地让人误会、震惊,继而吸引人把广告看下去,从而达到提升广告“阅读率”的目的。

但是,交通违法告知单属于国家正式的法律文书,商家为宣传、搞噱头印发这种与其式样相似的宣传单,涉嫌变造、伪造法律文书,也影响交通执法的严肃性。

广告做得像罚单

如果遇到您能接受吗?

文字:韶关日报记者 张伟杰 通讯员 黄凯辉

图片:网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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