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咪酯”被正式列管

近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120号)。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将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并于10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使用依托咪酯作为电子烟原料也属于违法行为,贩卖依托咪酯烟粉、电子烟将以贩卖毒品罪处罚。  

记者了解到,随着毒品越来越难获得,吸毒人员开始吸食未被列管的有麻醉、兴奋或抑制精神作用的麻精药品,其中就包括有麻醉作用的依托咪酯,俗称“烟粉”,依托咪酯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也是麻醉类处方药品。据了解,吸食依托咪酯后轻则颤抖、头晕站立不稳、东倒西歪,重则产生幻觉、脾气暴躁等影响情绪、思维和行为举止的精神障碍,对脑部神经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同时也易产生呼吸暂停、支气管痉挛等问题。  

依托咪酯作为一种麻醉类处方药品,任何人不得通过不法途径获得,只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才可以合法使用依托咪酯制剂,同时只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才可以销售依托咪酯原料及制剂。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曾卓)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