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吗?骗钱的那种...

以为是天赐良缘,网恋对象多金又慷慨大方,还带你一起投资致富?当心!这可能是“爱情”骗局。

近日,南雄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诈骗案。

陈某利用假身份,在网络社交平台认识王某,通过聊天与王某确定“恋爱关系”。在取得王某信任后,推荐其到虚假的数字币交易所投资。王某先后向陈某提供的账户转账17次共计6.3万元,提现4988元,被骗金额5.8万余元,陈某此次非法获利8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投资为由,利用网络虚构身份,诈骗他人钱财,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陈某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并已退缴违法所得,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决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予以没收违法所得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被骗的经济损失。

法官说法:本案是一宗“杀猪盘”网络诈骗案件,被告人利用假身份通过网络平台与被害人建立感情,获取信任后,再诱骗被害人到虚假的投资平台进行投资交易,从中骗取钱财。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网恋”有风险,交友需谨慎,要理性对待、认真辨识网络信息,不轻信网友所说的“低成本、高回报”等投资谎言,切莫掉入“杀猪盘”的温柔陷阱,落得个“人财两空”的境地。

来源: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李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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