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中,韶关市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推进联动机制建设,实现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刑事执法有效衔接,切实保护和科学利用全市“河湖”“森林”资源。昨日上午,韶关市林长办、韶关市河长办在韶关市林业局组织召开了“河长+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联席会议。会议通报了河长制、林长制、涉“河”“林”执法、司法审判、检察监督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审议通过了《韶关市“五长”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就如何进一步深化“五长”联动协作机制进行深入广泛的探讨交流。
据了解,韶关市“五长”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属全省首创,将充分发挥河湖长制、林长制制度优势以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职能作用,强化协同配合、压实治理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根据该制度要求,日后韶关市河长办、林长办将轮流组织会议,明确相关参会单位,原则上每年组织1次。该会议制度将通报河长制、林长制工作情况和涉河湖涉林案件审理、诉讼、办理相关情况;研究协调解决涉河湖涉林资源保护管理以及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交流办案信息、通报典型案例,强化以案释法、以案宣教、以案促管;针对涉及部门职能交叉,需协商、协调处理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共同推进涉河湖涉林资源的保护、修复、监管和开发利用;以及处理其他需要“五长”协作联席会议协商解决的问题。
为确保“五长”协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到位,韶关要求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省、市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会议精神,高站位认识、高效益运行、高质量拓展“林长+河长+”协作机制。要强化履职担当,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要围绕建设“绿水青山”这一共同目标,持续打出联合共治长效管护组合拳,构建河长、林长、警长、检察长和法院院长“五长”联动、部门协作、打防结合、处置高效、山河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发展新格局。
同时,要形成工作合力,联手协作共治。加强会商、勇于创新,加快把信息共享、线索互移、协作调查、技术支持等协作机制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持续放大“五长”协同共治的叠加效应。积极开展联合管护、联合巡查、联合执法,从“河湖长制林长制”迈向“联动治”,变过去“单打独斗”转变为“多方发力”,形成权责清晰的生态保护体系。
韶关要求有关部门还要强化教育宣传,拓展协作空间。积极搭建交流学习平台,整合宣传资源,共同开展生态保护执法普法宣传,凝聚社会共识,营造爱水护绿、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拓展协作空间,加强水政执法、林业执法与案件查处、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的衔接配合,推动“五长”协作共治机制走深走实,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
接下来,韶关将围绕建设“绿水青山”这一共同目标,紧扣“林”“水”主题,推动“五长”协作共治机制走深走实,努力开创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保护新局面,共同呵护好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的“绿美韶关”,为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推动在高水平生态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而努力。
来源: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李建群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