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区内明火燃烛焚香祭祖,该违法人居然还一手拿着禁火令宣传单!

记者刚从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获悉,今年“清明节”期间,该局花坪派出所依法拘留一名在森林防火区内使用明火燃烛焚香祭祖的违法嫌疑人。

据警方介绍,4月6日,花坪派出所接花坪镇政府工作人员报警称:其在浈江区花坪镇原某医院后山进行森林防火巡查时,发现有人在扫墓过程中使用明火燃烛焚香,不但不听其劝阻,还与其发生争吵。

值班民警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处置。经调查了解:4月6日上午,违法嫌疑人高某与其亲属一行5人,来到韶关市浈江区花坪镇原某医院后山进行扫墓祭祖。其一行人在上山之前,经过设在进山路口的森林防火检查站时,检查站的工作人员向高某及同行的亲属说明了进山扫墓祭祖严禁使用明火的相关规定,并将《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2019年第1号)宣传单张派发给了高某及其亲属。然而高某到达位于森林防火区的墓地后,却置森林防火禁令于不顾,仍然使用明火燃烛焚香进行祭拜,直到被执行森林防火巡查任务的工作人员发现,并多次规劝催促高某立即熄灭燃有明火的香烛,高某却置若罔闻,不予理采,最终是高某的一位亲属将点燃的香烛熄灭,及时消除森林火灾安全隐患。

目前,违法嫌疑人高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被浈江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文/图:韶关日报记者 魏生革 通讯员 张云飞 朱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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