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公安局副职异地轮岗 首批8名干部已交流到岗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市近期对各县(市、区)公安局副职中任职时间较长的班子成员进行异地交流轮岗,第一批符合交流原则的8名干部已于3月底交流到岗。

“开展县(市、区)公安局副职异地交流工作,是市委立足长远,着眼于新时期加强公安干部队伍建设需要,采取的一项具有创新性和战略性的重要举措,有效破解公安工作存在的一些顽疾和难题,对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铁军,具有重要意义”,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刘清生说。

在市委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对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广泛调研、充分征求个人意见和深入论证,形成了《 县(市、区)公安局班子成员异地交流调整初步方案》,市委常委会专题审议通过。《方案》坚持全市一盘棋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人文关怀”的有机统一,充分考虑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和队伍建设的长远性,明确根据异地交流轮岗原则和干部个人实际情况,对县(市、区)公安局在同一单位班子成员8年以上,分期分批按地域就近交流。这既是优化领导班子结构、补充班子新鲜血液、促进理念经验交流的有效做法,又是丰富干部阅历、关心爱护干部的有力举措。

交流干部翁源县公安局副局长曹良松说,“异地交流轮岗,有助于打通干部交流渠道,实现事业需要、岗位要求和干部成长有机结合。同时,按照地域就近的原则开展交流,并明确可以回原单位退休,体现了市委对公安系统干部的人文关怀。”

目前,已对8名县(市、区)公安局班子成员进行异地交流轮岗,另有4人改任非领导职务,相关任免职手续已于3月底前完成。下一步,对其他符合交流原则的干部,将分期分批进行交流轮岗。

文字:韶关日报记者 曹智辉  通讯员 张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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