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持续深化医保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医保待遇水平

“现在真的是越来越好了,我们职工普通门诊看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500元提高到2000元,这真是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近年来,市医保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不断提高全市医疗保障水平,参保群众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

医保政务服务不断优化

市医保局着力保障群众的看病就医需求,统筹调整各项医保待遇政策,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55万元提高至60万元,职工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统一提高至2000元;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0万元,门诊特定病种由31个增加为55个,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比例由80%提高至85%,医保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紧盯医保公共服务“难点”“堵点”问题,市医保局制定出台全市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梳理医保政务服务事项31项,大幅压减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平均时限压缩率达43.06%。大力推进医保服务“掌上办”“网上办”“指尖办”,实现16项高频重点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全市160家医疗机构开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实现52个门诊特定病种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深化拓展医保移动支付场景应用,全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人数达234万人,医保政务服务便利度全面提升。  

为全力做好新冠患者救治医疗费用、核酸检测、疫苗及接种等费用的保障,市医保局制定出台了系列新冠疫情防控医保政策和措施,优化医疗保障服务。医保基金共支付新冠疫情防控医疗费用5.5亿元,阶段减免企业医保费用4.97亿元,缓征企业医保费用2448万元,充分发挥了医保基金对我市疫情防控的支撑保障作用。

医保基金安全更有保障

自2019年开展集中采购改革以来,全市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中采购总额累计达3.95亿元,节约采购资金4.28亿元;参与医用耗材集采采购总额1.48亿元,节约采购资金3.45亿元,有效降低了医疗机构的采购成本,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  

市医保局始终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健全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机制,形成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近三年来,全市医保部门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6500多家(次),处理违法违规机构1000多家(次),追回医保基金及处罚金等共计4475万元。  

让群众更满意,是市医保局上下不懈的追求和目标。该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更优质的医疗保障,奋力谱写医保为民新篇章。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范琳珍 通讯员 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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