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重新认定187家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 我市两地5项目在列

日前,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重新认定187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我市两家单位、5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在列。  

省文化和旅游厅重新认定南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为龙船歌、灯舞(茶花灯)两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乳源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乳源瑶族自治县民族文化研究中心)为酿造酒传统酿造技艺(苦爽酒酿造技艺)、双朝节、乳源瑶族服饰等3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  

项目保护单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的关键队伍,承担项目保护的具体工作,其履职情况直接关系到项目保护成效。近年来,广东着眼于推动建设一支有担当、有能力、有作为的项目保护单位队伍,制定了项目保护单位评估指标,并通过开展自评、初评、综评等多种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项目保护单位年度评估制度,全面反映项目保护单位计划制定与实施、调查与建档、教育与传承、展示与交流等年度履职情况。  

此次结合开展的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情况,经过推荐、评议和公示等程序,对存在单位名称变化、单位注销、履职不力等情况的项目保护单位进行调整,重新认定了187家项目保护单位。项目保护单位的重新认定,将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保护责任,推动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有效保护。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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