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四大国有银行先后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
四大行公告均称,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新的利率即日生效。
工行公告称,自2023年9月25日起,将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就贷款执行利率进行协商调整。“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农行公告称,“后续我行将在掌上银行、贷款经办行、营业网点、95599、‘中国农业银行微银行’等渠道提供查询等服务,您可于2023年9月15日起查询本人存量房贷利率是否满足下调条件及下调幅度等有关事宜”。符合调整条件的,“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下调,无需客户申请”。
中国银行公告称,“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无需提交申请,我行将统一通过批量调整的方式进行调整”;“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二套房及以上贷款,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并提供佐证材料,经我行审批通过后按照批量或单笔的方式进行调整”。
建设银行公告称,“经确认符合条件,拟于2023年9月25日采取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统一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
总的来看,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后,最低不低于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或贷款发放时的全国下限[2019年10月8日(含)至2022年5月14日(含)为LPR,2022年5月15日(含)至2023年8月31日(含)为LPR-20个基点],如当地下限高于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无需提交申请,银行将统一通过批量调整的方式进行调整,但是,“二套转首套”存量贷款需要主动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如果原来执行固定利率的,则需要先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贷款利率,再进行调整。
根据要求,此次可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调整范围应满足:贷款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须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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