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交警发布新学期交通安全提醒

9月新学期来临,日前,韶关交警提示,校园交通安全不容忽视,请学生、家长收好这份交通安全提示,开开心心上学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步行安全提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跨越护栏,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好习惯。  

上学放学走人行道、过斑马线,过马路不推搡、不扎堆,文明有序依次行走。  

路途交通情况复杂的建议由家长陪护,确保出行安全。  

骑行安全提示——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包括共享电动自行车)上路。

骑电动车自觉佩戴头盔,不违规载人、不违反交通信号灯、不逆向行驶,不参与飙车、竞速驾驶等交通违法活动。  

安全头盔是个“护身宝”,骑乘摩托车、电瓶车要戴好;安全带是“生命带”,驾乘人员要系好,谨防发生意外伤害;“一盔一带,安全常在。”行驶过程中,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电动车驾驶人、乘车人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头盔,是保障司乘安全的一道重要屏障。  

乘坐公交车安全提示——严令禁止乘坐拼装改装车、报废车、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和机动、电动三轮车或者无牌无证以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和非法营运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超速、人货混载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  

乘坐公交营运车辆时,要做到依次候车、有序上下,坐好座位、拉牢扶手,少攀谈、不喧哗,不吃餐食饮料,不玩锐利器具,防止车辆急刹造成伤害。  

乘车必须系上安全带,下车过马路,必须做到站点停留,车辆驶离恢复视线后,确认安全快速通过。  

家长接送安全提示——提高认识,不放松警惕,不以孩子机灵、能动性好、学习适应能力强,而任由孩子骑行(搭乘)电动车或其他的机动车辆。  

履行家长监护人职责,对孩子的居家安全行为保持经常性的监管关注。做到车辆管理人离车锁,不因不拘小节、疏忽大意而给孩子留下潜在的安全隐患。  

做孩子的榜样,做到驾车、骑行接送严守交规,文明出行。不开鲁莽车、激情车、酒后车,不违规载人,间距停车适度步行,尽量避免校门口道路拥堵停车;骑行电瓶车接送时,家长、孩子务必做到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令行禁止,杜绝使用违规违禁的交通工具接送孩子。  

韶关交警在此提醒机动车驾驶员,驾车行经儿童密集场所,如学校周边、小区内道路、公园门口等地时,要减速行驶,注意观察,防范儿童突然窜出。遇到有儿童或行人过马路时,请慢下来,等安全后再通过。

作者:韶公宣

编辑:李建群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