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是兜起城乡困难居民生活的最后一张网。去年,我市圆满完成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提标工作,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全面启动门诊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坚定有力保障底线民生。
据统计
2018年,全市月人均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638元、440元;
月人均城乡特困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1021元、704元;
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560元和950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890元和2520元。
为完善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去年我市出台了《韶关市困难群众二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标准,并实现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结算系统对接,即时结算服务更加便捷。2018年,全市医疗救助19.85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9002.18万元;临时救助3149人次,支出救助资金752.8万元,让困难群众病有所医。
图片来源网络。
我市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全面启动门诊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2018年全市精准扶贫直接医疗救助44147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2595.83万元,救助比例达80%以上,为全市脱贫攻坚打下坚实基础。
文字:韶关日报记者 薛柏华 通讯员 陈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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