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488个物业小区、297个老旧小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为切实抓好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助推夏季火灾防控工作,今年以来,我市消防、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力,“多元共治”全面推进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有488个物业小区、297个老旧小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消防救援队伍联合辖区市场监督局、住建局、自然资源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我市3区7县内电动车销售门店、蓄电池以及配件销售企业、生产厂区进行检查,重点对场所中是否存在经营性“拼、加、改”装电动自行车、非法销售不符规定的蓄电池以及配件等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并对未安装充电桩的物业小区、老旧小区进行建设筹备,广泛推广建设住宅区域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等情况。  

据统计,截至8月21日,自然资源部门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地作为公建配套设施纳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项目的审查范畴,共出具规划条件34宗,推动在村(社区)建设集中充电设施762处,村民自建房集中区域26处,新建住宅小区20处,城中村、新建住宅小区20处。市市场监管全覆盖排查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店357家,检查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以及配件销售企业、即送外卖平台、快递企业、维修单位等场所5600家次。  

同时,全市各级消防救援队伍联合供电、工信、应急、公安等部门组成检查组,深入老旧小区、城中村、高层建筑等住宅小区非机动车车库(棚)、小区楼道等场所,对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占用疏散通道、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改装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现场宣传教育。  

为加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各地消防宣传人员以走街串巷宣传的形式,组织乡镇社区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力量,以消防宣传“五进”活动为依托,通过张贴海报、发放资料、集中培训、隐患曝光等方式,强化针对性宣传教育。同时,市消防救援支队结合“消防安全突出隐患专项治理”工作,针对电动车引发的消防安全问题,策划制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系列宣传片”,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张伟杰编辑:谢馨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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