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8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从今年1月起调整基本养老金,1月至7月调整补发的养老金已于7月底到账,从8月起按调整后的金额正常发放。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2761.90元,较调整前增加115.37元,调整惠及全市19万多企业退休人员。
此次养老金调整涉及的对象为:2022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额从2023年1月起发放。2023年1月至7月调整增发的金额已于7月底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即每人每月定额增加22元。倾斜调整方面,一是对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对2022年12月31日(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0元;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6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200元。对上述高龄人员再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纳入以后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二是继续对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倾斜。退休军转干部的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仍未达到我市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761.9元/月标准发放。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兆宇 通讯员 刘焕宇
编辑:范琳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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