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微信号?判刑!

只需要一个手机号,就可以免费注册、使用微信。而手机号需要实名办理,涉及到公民个人身份信息,因此,有些不法分子为方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打起了买卖微信号的主意。

近日,乐昌法院就依法审结

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犯罪嫌疑人通过倒卖微信号,

短期内“躺赚”数万元。

一起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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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14日期间,曾某非法盗窃他人微信号以及向他人非法购买微信号后出售牟利。经审计,曾某向他人非法购买微信号1795个,非法出售微信号262个,获利1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盗窃他人微信号以及非法向他人购买微信号后再出售,非法获利达5万元以上,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曾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法官提醒:实名认证的微信号包含公民姓名、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信息,一旦流入不法分子手中,就有可能被用于电信诈骗、网络赌博、虚假购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广大群众应提高警惕,勿点击不明网络链接,更不要因贪图小利出售购买个人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等涉及个人信息的账号。

文字:廖攀 刘青

图片来源于网络

编辑:刘青  校对:黄健婷

审核:陈东阳  张远平责编: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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