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韶关中院、曲江法院着力打通执行与破产间程序壁垒,完善、落实“执破协同”工作机制,促进一起破产清算案件取得良好进展,实现“1+1>2”的良好效果,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辖区高质量发展。
此前,韶关市某投资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逐渐陷入发展困境,并导致债务到期无法偿还。经诉讼后,该公司仍未履行债务偿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曲江法院调查发现,该公司在曲江经济开发区有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建成钢结构厂房一栋,但上述财产已被其他法院先行查封,需待首封法院处置时才能参与分配,该公司除此以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工作因此一度搁置。后经债权人申请,韶关中院裁定该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其间,法院发现,涉案土地、厂房位于曲江经济开发区核心区域,交通便利,配套完善,但厂房建成后仅有少部分时段租赁给其他企业用于食品加工,大部分时间均处于闲置状态,其经济价值未得到有效实现。为此,韶关中院、曲江法院围绕如何良好推进破产工作的推进等问题多次召开会商,并积极与曲江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协调统筹,高效推进破产清算程序,历时11个月,促成该公司的土地和厂房公开拍卖成交,成功办理拍卖标的交割,既让案涉公司迅速、有序退出市场,又盘活了闲置的土地资源,妥善化解债务1.4亿元,公平、合理保障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主体利益。
据介绍,上述破产案件从受理至资产处置交割不足1年时间,处置周期远低于其他案件,案涉闲置土地和厂房资源被快速、有效盘活后得以重新流通,新的投资人进行必要的修整后就开始了项目招商。如今,新的企业已相继入驻,为韶关高质量发展激起更多“活水”。
来源: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审判(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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