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用品禁用人民币图样!我市开展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行为专项整治祭祀用品禁用人民币图样

前日,中国人民银行韶关市中心支行向全市各县(市)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出《关于开展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支行加强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爱护人民币知识宣传。

不正当使用损害人民币形象

据悉,3月18日,央行发布《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祭祀用品禁用人民币图样。  

近年来,在实际工作中,社会上出现了很多不正当使用人民币图样、损害人民币形象的行为。市场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冥币、纸钱,而仿人民币的冥币更是走俏市场。这些冥币的币纸大小、颜色、图案、面值等都与现行流通或曾经流通的人民币极为相似,不同的往往是上面的字样。  

多数冥币只是将最上面的一行字改成“中国天堂银行”“中国冥民银行”“天地通用银行”等字样。由于这些冥币跟人民币极为相似,如果不仔细辨别,很难分辨。而且,现在仿100元人民币印刷的冥币越来越多,印刷质量也越来越高,让人对这种冥币很难辨认真伪,容易与人民币混淆。  

为防止与真币混淆,新办法第9条要求使用人民币图样应当只能单面使用;不损害人民币形象、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使公众误认为是人民币;保证人民币图样中人物头像、国徽的原有比例,不变形、失真、破坏或被替换;使用人民币图样,需用深蓝色实心黑体字在图样中部明显位置标注清晰可辨的“图样”字样。

违规使用将处5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新办法规定,违反本办法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  

其中,违反新办法第9条规定的,未按规定使用人民币图样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4条予以处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4条规定,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为维护人民币信誉,加强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韶关市中心支行根据新办法,向全市各县(市)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出通知,对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的行为进行整治。3月25-26日,人民银行韶关市中心支行联合市场管理部门,在我市销售冥币集中地区开展以劝导为主的宣传整治活动,对被检查的各店铺个体工商户、前来购买商品的客户,现场进行了爱护人民币知识宣传,要求商品经营者和广大群众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经销、购买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行为。同时,在清明节前及期间,人民银行韶关市中心支行还将联合我市陵园管理部门,悬挂横幅,现场进行爱护人民币知识宣传,从法律角度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和教育社会公众爱护人民币。

文字:韶关日报记者 范琳珍 通讯员 邝水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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