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发布《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较去年有微调。
《实施办法》透露,今年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24日至5月30日,共7天。填报志愿方式由学校组织指导、考生自行上网录入志愿并在打印的志愿确认表上签名确认的方式进行。各地各校严禁代替考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或引导学生放弃填报志愿。
我市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共分为五个批次。市中招领导小组统筹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与中考成绩等按批次分类投档录取。同一批次普通高中投档顺序为学校自主招生(含体育艺术特长生)、普通生、统分指标生。
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新变化,其中在中考成绩公布方面,中考总分排名前200的考生将屏蔽中考成绩,被屏蔽成绩的考生按志愿正常录取;往届生志愿填报方面,往届生不能填报第一批次的普通高中志愿,不能享受指标到校生政策。往届生只能填报普通生志愿组,按普通生投档录取;统分指标生的投档方面,统分指标生的录取须经招生学校确认后方可录取。
韶关市教育局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应认真阅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章程及我市公布的招生政策,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钟政宽 通讯员 张秀晶
编辑:张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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