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法院:保护知识产权 厚植创新沃土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知识产权需要充分发挥司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2022年5月1日起,韶关市范围内标的额500万元以下,除市中院审理之外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统一由翁源法院集中管辖。自获得管辖权以来,翁源法院积极强化责任担当,全力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务实举措、创新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将知识产权审判融入到韶关的发展大局中,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创新创造环境,为韶关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2022年以来,翁源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70件,结案306件,结案率82.27%。

优化配置

着力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

翁源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开庭。王骏 摄

金士顿U盘是我国知名度很高的一款信息存储产品。然而,大家可曾想过,在市面上购买金士顿U盘时,很有可能会买到它的“山寨”产品。  

前段时间,翁源法院在两个多月时间内依法审结了23宗有关“金士顿U盘”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2022年8月中旬起,原告金士顿科技有限公司陆续将韶关区域内多家经营电子产品、手机配件的商店起诉至翁源法院,请求停止商标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院经查,金士顿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授权取得了“KINGSTON”等两个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权,以及以自己的名义对侵害上述两个注册商标许可使用权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  

法院审理确认,被诉侵权U盘与涉案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相同或类似商品。被诉侵权U盘外包装上的标识“

”与注册商标“

”相比较,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构成相同。  

此外,被诉侵权U盘外包装上的“Kingston”标识

与“KINGSTON”注册商标

在局部构成、主体部分读音、整体形成的视觉效果都极为相似,且被诉侵权U盘上的字母“Kingston”标识与“KINGSTON”注册商标相比较,在构成、读音、整体视觉效果上都极为相似,构成近似。  

翁源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销售的被诉侵权U盘,是未经原告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标识的商品,容易导致混淆,被告的销售行为已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故判决23户商家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上述案件是在翁源法院江尾法庭完成审理的。”翁源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统筹协调,我院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集中由江尾法庭进行审理,极大地促进了审判资源整合、审判力量优化,推动知识产权纠纷立案、开庭、送达、调解、裁判等各项工作集中统筹、有序衔接、合理安排,着力提升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审判质效。  

此外,翁源法院于2022年组建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团队,科学配备知识产权审判力量,推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审理更加专业化、精细化、程序化。日常除开展审判工作以外,团队成员还会定期开展讨论会、学习会,总结提炼审判经验、促进提升团队业务能力,并挑选知识产权纠纷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引导树立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风尚,为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联动解纷

凝聚知识产权诉源治理合力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OPPO公司)是一家全球注册,集科研、制造和营销于一体的大型高科技企业,产品远销美国、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市场。同时,该公司也是“OPPO”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人。  

2022年3月,OPPO公司发现,韶关范围内有多个商家大量销售非正品的“OPPO”品牌闪充数据线,认为这些店铺侵犯了其对“OPPO”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故以商标权侵权为由将多个涉案商家起诉到翁源法院。  

为妥善处理上述案件,翁源法院联合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调解,并促成OPPO公司和部分商家达成和解。  

翁源法院有不少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翁源法院建立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  

翁源法院与相关单位签订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惩戒、联合调解备忘录。刘帼颖 摄

为更好整合各方调解资源,高质、高效解决知识产权案件纠纷,翁源法院先后和粤北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翁源县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援助(韶关)分中心签订合作备忘录,就知识产权案件联合调解、联合惩戒等多方面工作达成合作,着力构建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协调联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诉源治理的新路径、新机制,形成更强大的工作合力。  

据介绍,对于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翁源法院会根据案件类型将案件分别委派至相应单位进行调解,涉商标权纠纷案件通常会委派至粤北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开展调解,涉著作权纠纷案件通常委派至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援助(韶关)分中心开展调解,其他类型案件则委派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合作单位的专业、职能优势,为涉案双方搭建沟通桥梁,促成不少知识产权纠纷被化解在诉前、诉中阶段。

庭前解纷

促进知识产权纠纷妥善高效化解

多年来,动画《猪猪侠》深受孩子们的喜爱,其中的“猪猪侠”“菲菲”等动漫形象家喻户晓,走在大街小巷上,时常能看到不少印有“猪猪侠”“菲菲”图案的产品。但其实,有的商家在使用这些图案时,可能并未事先取得授权,且他们的行为可能已经侵犯了相关图案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  

2022年,翁源法院以调解方式妥善处理了原告广东咏声动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咏声动漫公司)起诉乳源某酒店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而该案中的咏声动漫公司就是《猪猪侠》系列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  

原来,在乳源某酒店内设有含“猪猪侠”系列美术作品形象的房间,且该酒店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开通了网上预订房间服务,其中的酒店介绍页面就上传了含有“猪猪侠”系列美术作品形象的图片进行宣传。  

咏声动漫公司发现这一情况后,认为该酒店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涉案侵权产品,侵害了其享有的著作权并给其造成经济损失。为此,咏声动漫公司诉至翁源法院,请求判令乳源某酒店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我们不太懂法,之前也确实不了解我们的行为侵权了。”乳源某酒店负责人叹了口气:“近年来,我们的经营情况不太好,现在如果还要面临高额赔偿,就怕我们会负担不起……”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助力打造更加优越的营商环境,同时合理兼顾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承办法官向涉案双方提议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结合相关法律向乳源某酒店分析其行为给咏声动漫公司造成的损失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法官将自己所了解的的酒店经营情况告知咏声动漫公司,希望他们对酒店一方予以谅解,酌情减少赔偿数额。  

最终,咏声动漫公司主动降低诉请的赔偿金额,和乳源某酒店达成和解,并向法院撤回起诉。至此,该起纠纷以非诉方式得到化解。  

在翁源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超3成案件是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的。日常,在受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后,法官会首先联系原、被告双方了解情况,在充分尊重双方意愿的前提下,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必要时还会邀请知识产权专业人士参与调解,有效缓和涉案双方对抗情绪,充分平衡双方权益,尽可能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翁源法院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庭前调解。华宇 摄

法官依循“先调后判”思路开展工作,对于无法调和案件,将依法进行审判、作出判决,并强化判后答疑工作,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法律、说明判决的依据和理由,提高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认可度。2022年以来,翁源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11件,调撤率36.27%。

送法入企

营造知识产权保护良好氛围

除坐堂办案、组织调解等工作外,送法进企业也是翁源法院法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翁源法院送法进企业。刘帼颖 摄

前些日子,翁源法院联合韶关中院、韶关市版权协会开展“送法入园区助企促发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先后到翁城镇华彩工业园、江尾镇政府兰花电商培训中心,和企业代表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企业运营情况,认真听取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存在问题和法律需求等,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并重点就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向与会企业进行介绍,进一步扩大法律法规宣传面,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予以详细解答,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难免会碰到法律上的问题,跟各位法官、庭长咨询后,让我们获益良多。”“我们学了不少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知识,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会注意避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活动结束后,与会企业代表纷纷表示自己在此次交流活动中收获颇丰。

知识产权保护任重道远。翁源法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综合提升审判质效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部署会的决策部署,在服务市委、县委中心工作、地方经济发展、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中系统谋划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创新工作举措、加强联动协作,全力提升韶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推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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