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制定了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强化政府监管职责,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职业健康工作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对维护全体劳动者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职业健康保护,让我们一起行动!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1.为劳动者提供整洁卫生、绿色环保、舒适优美和人性化的工作环境。
2.建立保护劳动者健康的相关制度。
3.依法依规履行建设项目职业病
防护措施“三同时”制度。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员工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4.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与评价,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5.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责任制,健全岗位责任体系。
6.建立完善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7.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保护行动:1.倡导健康工作方式。2.树立健康意识。
3.强化法律意识,知法、懂法。4.加强劳动过程防护。5.提升应急处置能力。6.加强防暑降温措施。
7.加强长时间伏案低头工作或长期前倾坐姿职业人群的健康保护。
8.加强教师、交通警察、医生、护士等以站姿作业为主的职业人群的健康保护。
9.加强驾驶员等长时间固定体位作业职业人群的健康保护。
政府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1.研究修订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
2.研发、推广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3.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4.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5.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优化职业病诊断程序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6.改进信息管理机制,开展信息化建设。
7.将“健康企业”建设作为健康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逐步拓宽丰富职业健康范围,积极研究将工作压力、肌肉骨骼疾病等新职业病危害纳入保护范围。推进企业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等相关法定责任和义务,营造企业健康文化,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福祉。
韶关市职业卫生与健康教育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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