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发布】我市结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据市气象局报,本次强对流及强降水天气过程已结束。根据《韶关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规定,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4月20日9时结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由于目前土壤含水量高,地质灾害具有滞后性,需注意防御山区山洪、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市三防指挥部提醒广大市民,请继续关注天气预报,注意自身安全防范;请各地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持续抓好各项防汛措施,扎实推进后续灾害防御工作。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钟政宽

编辑:邓婷

责编:李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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