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使用伪造驾驶证被拘留 受罚方知得不偿失

日前,曲江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S248线马坝路段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一辆牌号为“湘LC6XX1”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途经此路段时发现前方有交警在查车,便将车开到路边停了下来。这一奇怪举动立即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立即上前示意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  

民警在检查驾驶员的驾驶证时,发现该证纸质粗糙,照片也没有粘贴好,细看之下,驾驶证号码竟然还少了一位,涉嫌伪造。驾驶人现场听到民警怀疑自己使用假证,顿时火冒三丈,瞪大眼睛冲民警一顿嚷嚷,“你们说我的驾驶证是假的,有什么证据?”面对暴躁的驾驶员,民警一边耐心解释,一边设法将其带回中队。在中队,民警使用移动警务终端对驾驶人进行了人像识别,此时,驾驶人知道自己已经无法隐瞒,只好如实交代。  

原来,这名驾驶证上写着“肖某石"的驾驶人真名叫“李某军”,已取得B2驾驶证的他在听老乡说开大型牵引车比大货车赚得钱多时,歪念顿生,于2019年3月2日花200元买下了那本名叫“肖某石”的A2驾驶证,并贴上了自己的照片。事发当日,他开着表叔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从韶钢出发往转溪方向载货,结果钱还没赚着,就被交警查获。最后,李某军因实施使用伪造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被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处以行政拘留5天、罚款2000元。其表示,自己这下真是得不偿失。  

据悉,使用伪造的驾驶证和行驶证等证件驾驶车辆上路属于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韶关交警提醒,要想驾驶机动车上路必须依法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驾驶证和行驶证等有效证件,切不可办理使用假证件。为确保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请持有效证件合法上路行驶。

文字:韶关日报记者 黄俊 通讯员 曾山 麦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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