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印发《韶关市辖三区及县(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围绕我市高质量发展需要,在去年违建治理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查漏补缺、堵塞漏洞、细化目标、明确方向等,进一步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为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
《方案》要求,2023年市辖三区及县(市)应完成违法建筑治理量为51万平方米,其中,浈江、武江、曲江三区各7万平方米,其余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目标量。
在重点治理范围方面,《方案》明确,将进一步紧盯市、区各级国有储备用地、规划征收国有土地区域;主城区包括城中村、城郊;市区重要路段(含线型工程)、片区、节点及城区出入口范围周边等方面的违法建筑。
在实施规范方面,《方案》提出,要加强沟通,信息共享。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搭建违法建筑治理横向沟通平台,加强工作协作配合,推进重点区域违法建筑精准治理。健全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找准着力点,进一步理清重点,有力开展违法建筑治理。
《方案》要求,要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继续加大拒绝向违法建筑行为人供应水、电、气、通信、有线电视及混凝土的防控力度。相关管理部门应对违反者采取相应措施作出处理,并纳入信用管理。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城管执法、公安、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管委会、镇街、村居委等部门继续依法做好拆违联动工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补强工作短板,切实提高拆违效率。 应打早打小,遏制新增。加强违建网络监控,健全完善“天上看、地上查、群众报、视频探”四位一体综合监管体系,切实加强源头防控。并强化多部门共同参与巡查,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及时发现、上报新增违法建筑巡查情况;健全完善快速拆除机制,严格执行抓早抓小,对新增违法建筑3天内完成认定,7天内快速拆除抢建加建部分。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制止”,坚决杜绝新增违法建筑;共同发力,共同配合,积极推动违法建筑当事人自清自拆。
应综合施策,消除存量。条件具备的县(市、区),在综合分析违法建筑性质、年限、用途、区位等因素基础上,结合旧城改造以及城市更新等工作,推动违法建筑集中连片治理。
应精准拆违,重点攻坚。各县(市、区)应有所侧重对位于各级国有储备用地、规划征收区域土地、城市市政道路规划建设等区域内的违法建筑,以及自建房排查工作中、沿街商铺楼体乱搭建、加层、扩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作为“精准拆违”内容,依法予以重点攻坚拆除。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邹方筱
编辑:张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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