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怎么做?
如何做才能让
我市乡村振兴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5月2日下午,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省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强调要举全市之力,周密谋划、突出特色、扎实推进,尽快形成工作合力,力争我市乡村振兴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市委书记莫高义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对韶关来说,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是重大政治任务,更是重大发展机遇,既为全市解决长期以来农村发展不充分、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突出问题提供了重要遵循,又为加快县域发展、实现绿色崛起提供了现实途径,更为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了政策支撑。
●全市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为工作总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把乡村振兴摆在全市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认真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以实现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五个振兴”为总目标,以提升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提升高质量稳定脱贫水平“三个提升”为重点任务,按照省委提出的“3年取得重大进展、5年见到显著成效、10年实现根本改变”的部署要求,扎实深入推进全市乡村振兴工作,做到工作更主动、办法更丰富、质量更高。
●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乡村振兴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省委“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格局”的要求,周密谋划、突出特色、凝聚合力,举全市之力扎实推进,力争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会议还传达学习省委常委会会议有关决定事项通知精神,审议《中共韶关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关于开展学习弘扬韶关工矿精神活动的通知》,审议2017年度县(市、区)委书记、市直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审议《2018年韶关市机关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和《2018年韶关市县(市、区)工作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听取春节至清明节期间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和全市敬老院专项检查整治情况汇报。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曹智辉 李方静
校对:彭令辉 编辑:朱海雯
责编:冯春华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