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立医疗机构种植牙价格调整 单颗常规种植牙价格不超过4300元

记者3月1日从市医保局获悉,即日起,我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为不超过4300元,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在此基础上下浮10%,一级及未定级公立医疗机构在此基础上下浮20%。  

据了解,市医保局先后发布《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的通知》《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进行收费,不得选用其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收费。将现行市场调节价的牙种植体植入术和种植即刻修复术项目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项目。  

《通知》明确,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调控目标,我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为不超过4300元,包含单颗常规种植全过程的诊查费、生化检验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单颗)费用、种植牙冠修复置入(单颗)费用、医学3D扫描设计建模和打印费、麻醉费、以及抑菌含漱液、抗生素、冲洗、消肿、镇痛药等相关药品费用,不包含种植体系统和牙冠等医用耗材费用,不包含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即刻种植和即刻修复加收、颅颌面种植体植入加收、临时冠修复置入等服务费用。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在此基础上下浮10%,一级及未定级公立医疗机构在此基础上下浮20%。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琳珍

编辑:张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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