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7日,4月15日前缴交考试费。
通知明确,可以在我市报名中考的考生为:具有韶关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非韶关市户籍但同时具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经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及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1年以上、在我市至少有初三1学年完整学籍等三个条件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初中应届毕业且具有本市学籍的海外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父母一方属于驻韶部队现役军人,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持有“九年义务教育证书”且具有韶关市户籍的初中往届生。
按相关安排,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和各县(市、区)招生考试中心(招生办)设立报名点,分别负责本校考生和按属地原则负责往届生和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考生的报名工作。各县(市、区)招考中心(招生办)、报名点通过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广东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组织报名。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将于3月31日前根据各县(市、区)、市属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确认报考考生人数及科目数开具非税“缴款通知书”,各单位需认真核对并在4月15日前完成缴费工作。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招考部门、各中学务必高度重视中考报名工作,精心组织,抓好相关部门、单位的统筹协调工作,确保中考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并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开展。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陆瑶
编辑:李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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