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突破”为加快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我市“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工作成效显著

2022年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合力推进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工作,深入实施22个专项行动,全面落实18个领域272项市级任务,大力推动我市承担的国家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等19项国家级改革试点、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等27项省级改革试点任务落地见效,新争取到中国(韶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韶关联动发展区等44个国家级和省级改革试点落户,各系统各领域“立改废”政策制度973项,改革综合效能和整体效应全面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为加快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新突破

我市着力整顿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加快形成亲商便民、开放包容的营商环境,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上升至第三档首位。  

行政审批更加便利——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推行新开办企业线下“全市通办”,办理程序压缩至1个环节,开办企业指标在粤东西北地区排名第一。拓展“无证明”城市建设广度和深度,全市近6万个事项实现“免证办”。  

服务质效明显提升——实行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制定促进重点项目落地实施要素保障方案,实施重大项目并联审批,逐步破解制约项目落地建设的用地、用林、环评等问题。优化市领导和市直单位挂点联系工业企业制度,解决企业诉求“一跟到底”,共办结企业诉求353条。  

市场主体负担切实减轻——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落实减税降费、助企纾困政策,清除企业开办最后一项费用,“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扩展至12个领域。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通过“中小融”平台放款12.86亿元、“粤信融”平台完成银企融资62.13亿元,发放支小再贷款4.29亿元。  

公平竞争秩序稳步向好——破除制度壁垒和不合理限制,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和业务“一网通办”。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实行营商环境“红黑榜”制度,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曝光27起反面典型案例。  

破解发展难题取得新突破

围绕打开新空间、激发新动能,我市着力破解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持续释放内在潜力。  

绿色发展基础更加坚实——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治理成效显著,石漠化地区综合治理项目获评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效果奖,被评为全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典型案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获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国家试点,入选林业碳汇试点和国有林场森林碳汇试点。  

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出台或修订半导体产业发展规划等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大数据、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完善现代农业政策支持体系,翁源兰花产业园被认定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文旅资源开发改革专项试点工作,新创建省级文化和旅游特色村3个、省级乡村旅游精品线路3条。  

资源开发利用规范高效——全面整治资源“小散乱”问题,支持和引导市属国企参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实现涉矿收入23.62亿元。曲江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入选市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国家级改革试点;始兴、翁源等完成城燃企业整合,浈江、武江等“县县通工程”实现投产通气。推进园区社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试点,推动“带方案”出让25宗。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处置“增存挂钩”闲置土地5572亩、处置率位居全省第四,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719亩、排名全省第二。

增进民生福祉取得新突破

我市聚焦民生痛点难点和历史欠账问题出实招、求实效,用心用情补齐短板、兜牢底线。  

公共服务“提质”——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332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建立医疗秩序监管联防联控机制,实行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品质,完成4个省级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建设,734个村(居)实现达标建设。  

民生保障“提效”——建立困难群体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生活保障或补贴标准持续提高。完善残疾人无障碍保障政策,推动家庭无障碍改造823户。健全完善招善引爱工作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募集慈善资金、物资约1.5亿元。  

风险防范化解“提能”——优化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加快推动基层医疗资源配置,全力保障基层和弱势群体医药需求。推进防汛救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效应对“龙舟水”期间雨情汛情灾情“大考”,扎实做好灾后复产重建工作。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森林防火等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

推进综合治理取得新突破

全面激发综合治理的组织效能和主体效能,深入推进高效能治理。

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强化——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完善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联系走访政协委员、规范商(协)会建设等制度,引导人大、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积极履职。  

法治建设有序推进——修订市委、市政府“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合规性审查机制。完善镇(街)权责清单,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制定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评估和述职工作指引,提供各类法律服务23551件次。  

基层治理持续巩固——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建设,社会大局保持安定和谐。深入推进镇(街)体制改革,推动更多资源下沉基层。强基赋能基层治理,完成2个试点村“村改居”工作。构建“吹哨报到”联动调度指挥体系,开展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活动5.1万场次。  

城镇管理规范有序——修订完善新型城镇化“1+N”政策,有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规范征收土地补偿、征收中介服务、政府储备土地管护和土地储备资金使用,全市累计治理违法建设67.49万平方米。修订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完成12个城中村微改造工作。

机关效能建设取得新突破

以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为牵引,我市在履职尽责、统筹协调、执行落实等方面下功夫,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新热潮。  

履职尽责能力持续加强——出台市管职级公务员管理办法,统筹安排100名职级干部参与市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完善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度,明确监督措施23项。  

统筹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加强请示报告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备的范围、程序等。健全议事决策制度机制,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提高运转效率和工作效能机制,推动重点工作提质增效。  

抓落实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制定进一步提升市直机关执行力专项行动方案,出台市委、市政府督查工作指引,完善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强化抓纪律抓作风制度建设,以严明纪律和过硬作风保障工作落地落实。

健全政策制度取得新突破

我市坚持“立、改、废”并举抓好建章立制,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  

“空白”不断补全——新制定出台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方案、备灾救灾仓库管理和物资采购制度等724个政策制度文件,及时补齐政策制度短板。  

“偏差”持续修正——因时因势优化完善现有制度机制,新修订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扶持资助办法等138个政策制度,推动新旧政策有效衔接。  

“障碍”得以清除——废止(含到期失效)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等111个政策制度,推动规章制度“瘦身塑形”,让改革发展“轻装上阵”。

作者:何宏银 戴湘雄

编辑:李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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